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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委政府强力支持法院“两庭”建设
2007-3-11 9:51:14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2月24日视察花垣县法院“两庭”建设后,花垣县委、县政府迅速作出回应.于次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院“两庭”建设,同意法院整体搬迁,尽快上报项目计划;将法院机关整体搬迁项目列为该县25个重点项目之一;确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登志,副县长龙子文为项目联系人;拟划拨建设用地30亩,解决相关配套资金300一500万元。

    花垣县地处湘、黔、渝三省市边陲.县法院机关修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面积狭小,拥挤不堪;办公楼及审判法庭年久失修,十分破烂;下辖吉卫、麻栗场、龙潭和团结4个人民法庭,其中3个法庭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功能单一;团结法庭租用政府的一间办公室办公、开庭,属“三无”法庭。2月24日,江必新院长在州法院院长伺剑及花垣县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利用春节长假深入该县考察“两庭”建设情况,对该县“两庭”建设的落后局面十分担忧,提出了将花垣县法院建设成为湖南西部窗口法院的构想,就法院整体搬迁、选址、规划和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县领导麻超、石登志当即表示.严格按照江院长指示,全力支持法院“两庭”建设。

    目前,花垣县法院乘势而上,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两庭”建设领导小组,加快了工作步伐,项目呈报等工作正在快速推进。

来源:中国湘西网 

 
(责编:瞿建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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