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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龙山县召市镇完全中学的32名计生家庭子女拿到了本学期每人每学年100元的生活补助费。刚刚从老师手中接过生活补助的初一学生肖林高兴地说道:“想不到国家免了我们的学费,每学期还发给我们生活费。以后不要为学费和生活费发愁了。”春季开学以来,该县财政筹措专项经费139.3万元,对全县计生家庭在读子女实行生活费补贴制。此项政策共使6178名计生家庭子女得到实惠。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从2007年春季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一律免收。该县根据实际情况,为减轻计生家庭负担,促进计生和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在执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入学生活补助优惠政策。政策规定,户籍在该县境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和实施了绝育措施的两女户家庭在校就读的子女在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县财政给予九年义务制教育学习期间的中小学生,每人每学期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助,高中学习阶段每人每学期不低于200元的生活补助。另外,计生家庭子女还享受初中升高中录取时和大中专毕业后就业报考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的20分和5分的优惠加分。 |